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5〕1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科研竞赛奖暨第二届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 av99
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参评者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且通过考核,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正常,不处于违纪处分期。
4.按规定注册和缴纳学宿费。
5.在基本修业年限内。
三、评选奖项要求
(一)科研竞赛奖
1.奖项设置及金额
设置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5000元/项。
2.评选要求
(1)科研成果类:B1级及以上成果可申请一等奖;B2级成果可申请二等奖。开源期刊不能参与本奖项评选。
(2)学科竞赛类:A类赛事全国决赛一等奖可申请一等奖;A类赛事全国决赛二、三等奖或B类赛事全国决赛一等奖可申请二等奖。
(3)所涉及科研成果级别认定以科研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或通讯作者,且北京物资学院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网络首发可等同于正式发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科竞赛以《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赛事库》(附件1)最新数据为准,团队比赛只能由第一负责人申请。
(4)申请人所涉及科研、学科竞赛成果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5)学术之星、学科竞赛专项奖获奖者参评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再次用于科研竞赛奖评选。
(二)学术之星
授予A级科研成果获得者“北京物资学院学术之星”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12日—5月17日)
申请人在科研服务平台填写科研成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研工管理-创新竞赛登记中填写学科竞赛获奖(未按照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相关者不予以评选)。填写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科研竞赛奖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证明(论文、专利、著作等)、科研成果系统填报截图或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网络首发成果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5月17日晚6点前,将电子版附件二、附件三提交至[email protected]。5月18日上午8:00-11:30,将纸质版附件二、附件三提交到科研楼309办公室。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5月21日—5月31日)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科研成果级别、期刊是否开源、作者排序、获奖等级等是否符合评选要求,确定评选结果,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异议申诉。
(三)学校终审及公示(6月1日—6月10日)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填写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科研竞赛奖评选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授予“北京物资学院科研竞赛奖”及“北京物资学院学术之星”荣誉称号及证书。
av99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