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结合 av99 实际情况,特制订《 av99 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已经 av99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有意见请反馈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80887637 av99 学位评定分委会2022年4月19日